关于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申报行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市南区赵婧健康信息咨询服务部等5040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2018年7月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附件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适用于公告送达)2018年07月

附件2:市南区税务局2018年07月份催报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签章)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