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挂牌成立。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业务专用章印章样式见附件),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青岛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税局前湾保税港区分局的行政、业务、部门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机构挂牌之日起,执法主体为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原青岛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税局前湾保税港区分局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及其所属单位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及其所属部门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办公地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东京路53号,邮政编码:266555。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另设上海路办公区,办公地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上海路28,邮政编码:266555。
    三、原青岛市保税区国税局、原青岛市地税局前湾保税港区分局机关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行政相对人等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及其所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税务局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为: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68号华信大厦一楼,电话:86769992、86768953,邮政编码:266555。
    五、按照检举管理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机构挂牌之日起,统一受理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举报电话号码:86760661。
    特此公告。

    附件:业务印章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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